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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

通知公告

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的公示

  • 来源:国际教育学院
  • 发布时间:2024年01月05日 17:51

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(一)款和《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桂医大研2022〕1号)第三十八条(一)款之规定,林永乐NYEIN CHAN SOE学号2015209671名研究生在我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(含休学和保留学籍)学业成绩未达到我校要求,未完成学业,学校拟予以退学处理。

现对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(自1月5日至1月15日止),若对上述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,受理单位:广西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,联系地址:广西南宁双拥路22号,联系人:樊俊聪,联系电话:0771-5352523,电子邮箱:gxmufso@163.com。请署真实姓名及单位,以便核实情况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诉的,不再受理。公示期结束后,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出“予以退学”处理。

特此公示

广西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

2024年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