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广西医科大学2026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
- 来源:国际教育学院
- 发布时间:2025年12月01日 18:55
根据教育部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,为做好学校2026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工作,特制定本简章。
一、学校名称
广西医科大学
二、报考条件
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,并参加当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(HKDSE)的考生均可报名。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。
三、招生计划及专业(类)
序号 | 招生专业(类) | 包含专业 | 招生计划 |
1 | 医学类 | 临床医学 | 2人 |
2 | 医学类 | 预防医学 | 2人 |
3 | 医学类 | 口腔医学 | 2人 |
4 | 医学类 | 麻醉学 | 2人 |
5 | 医学类 | 医学影像学 | 2人 |
备注:最终录取专业名称以学校2026年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。
四、申请程序
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。
考生于2025年12月1日至31日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。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(考生资料、监护人、就读学校、报考志愿等),上传电子照片、相关身份证件(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),填写获奖经历、个人经历及学习证明材料等内容。
考生于2026年1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。审核未通过的考生,应于1月16日前按照系统提示更正有关信息,再次提交审核,并于1月2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。
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于1月31日前向中国教育交流(香港)中心缴付报名费用港币460元,并上传缴费凭证至报名系统(缴费方式见报名系统公告)。中国教育交流(香港)中心将于2月14日前通过系统公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。考生应于6月14日前上传学生学习概览至报名系统,以供高校招生时参考。
具体申请要求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、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学生办公室公示。
五、录取办法
(一)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核心科目“中文、英文、数学”科目的成绩须分别达到3、3、3及以上,且“公民”科目评分为达标。
(二)学校根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,结合考生专业志愿、中学期间学习及其它表现,择优确定录取名单。
(三)录取专业(类)时,按照核心科目分数之和“总分优先”的方式确定专业(类)。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(类)志愿顺序、数学、英文、中文单科成绩。
六、体检要求
学校执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有关规定,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,我校概不录取;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。同时从学生就业、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,对报考我校部分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:
(一)要求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无色盲、色弱:
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、麻醉学、医学影像学、预防医学。
(二)肢体残疾、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医药类专业。
(三)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,精神病未治愈、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,我校不予以录取。
(四)口腔医学专业不录取左利手考生。
七、收费标准
(一)学费:临床医学、预防医学、口腔医学7500元人民币/学年;麻醉学、医学影像学6400元人民币/学年。
(二)与国际学生统一安排住宿,住宿费6000元人民币/学年。
如国家调整2026年度本科生收费标准,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。
八、奖学金
学生符合条件可申请国家设立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、学校校级奖学金等。
九、学历与学位
在专业规定修业年限内,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,取得规定的学分,即可毕业,颁发我校毕业证书。达到专业最长修业年限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,颁发我校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。
毕业生经审核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和《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规定者,授予学士学位,颁发学士学位证书。
十、校区地址及联系方式
学校地址: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,邮编:530021
联系部门:校招生就业处 校港澳台办
咨询电话:0771-5359031(校招就处) 韦老师
0771-5357401(港澳台办) 王老师
学校网址:https://www.gxmu.edu.c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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