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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保险

医疗与保险

  • 来源:国教院
  • 发布时间:2017年11月03日 21:57

1. 中国政府规定,学习期限在半年以上的留学生必须购买医疗保险,保险赔付主要是住院医疗费和意外事故医疗费。政府奖学金生享受公费医疗,由中国政府按照有关规定为其购买保险,其余学生需自费购买保险。保险涵盖范围参考保险公司相关条款。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有关规定,自费留学生每人每年医疗保险金共计600元人民币。学生可执门诊看病发票到留学生办公室报销医疗费,每年可报销金额为420元人民币。

2. 患病的留学生应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,同时向主管班主任通报病情。病情严重者,可选择回国治疗或留在中国治疗,但需办理相关手续。

3. 患有传染疾病的留学生,必须及时向主管班主任汇报,通知当地医院和防疫部门,及时进行隔离和排查工作。留学生应服从学校及相关部门安排,积极配合疾病的处治。

4. 如留学生被确诊为艾滋病、性病、麻风病、精神病、开放性肺结核等危及公共安全的疾病,应立即遣送回国。

5. 留学生因病或因故死亡者,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使领馆,按照规定办理死亡证明,妥善处理遗体,尊重留学生宗教习俗,做好善后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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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下载文件: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保险使用指南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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